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转107版)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锦”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资金占用。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58,214.50万元,利息1,150.69万元,年末余额1,663.6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2025年1-4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8,548.79万元,利息375.26万元,期末占用资金和利息已归还。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前述资金占用事项,以及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方交易的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3.20亿元,同比减少43.64%。
请公司:(1)逐笔列示前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金额、资金流转路径、经手主体、关联关系、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参与人、相关事项的责任人等;(2)补充披露2024年度及最新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3)全面自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外,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结合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情况说明确定审计意见类型的依据,说明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的适当性。
公司回复:
一、逐笔列示前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金额、资金流转路径、经手主体、关联关系、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参与人、相关事项的责任人等。
(一)相关主体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2024年度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25年1-4月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参与人、相关事项的责任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针对资金支付等事项,公司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对外支付的审批流程及相关人员的权限,制度规定对外付款经财务总监、总裁和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事项未严格按照上述审批流程审批,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参与人及相关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开展全面自查,特别完善和加强了跟资金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节点的设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资金支付的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发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切实加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职责,避免再次出现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问题
二、补充披露2024年度及最新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
(一)2024年期末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2024年期末公司货币资金64,069.50万元,其中现金369.41万元、其他货币资金1,736.00万元、银行存款61,964.09万元。现金存放于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B2C线上渠道第三方平台货款账户(金额582.19万元,无利息)、资本金户(金额1,017.22万元,利率约0.05%)、保证金户等。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法人实体超过50家,资金存放相对分散,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2025年一季度末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31,994.81万元,其中现金364.09万元、其他货币资金1,602.78万元、银行存款30,027.94万元。现金存放于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B2C线上渠道第三方平台货款账户(金额381.03万元,无利息)、资本金户(金额1,063.90万元,利率约0.05%)、保证金户等。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法人实体超过50家,资金存放相对分散,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三)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
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上市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银行账户由各公司自行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情况。
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对现行内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职能部门查漏补缺,制订制度修订计划,逐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
2、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把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4、严格落实内控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定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
5、强化独立性管理。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独立;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保证实际运行有效,重大决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严防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况。
6、严控关联方资金往来。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今后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确保掌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三、全面自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外,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通过核查各公司银行流水、会计凭证、征信报告等方式,对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除已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上市公司与防控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相关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控制活动、内部监督,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的合理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特别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责是否切实有效履行,重大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对公章的使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批准,公司内部监督是否有效。识别关键控制点,针对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2、对新华锦及重要子公司征信报告、银行开户清单、银行账户流水的获取过程保持有效控制并执行核查程序,在公司人员陪同下亲自去银行打印新华锦及重要子公司信用报告、开户清单、主要银行账户流水;对发生额与余额较小的账户未亲自去银行打印的,现场观察出纳网银导出流水;检查账户完整性、有无违规担保、核查银行流水交易对手方,检查识别企业银行对账单中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的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检查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
3、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往来单位的工商资料,包括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架构、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等信息,核实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公司的账务处理,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关注货币资金重要账户的划转情况以及资金受限情况。
5、获取占用方银行流水核查资金拆入拆出交易对手及金额。
6、通过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等,检查货币资金期末存在真实性。结合函证程序并核查银行流水,检查有无回款体外循环情况。
7、检查公司2024年度根据资金支付时间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按天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8、结合年度货币资金余额及利率情况对利息收入进行合理性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上述回复的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与年审会计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及核查中了解的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
2、公司2024年末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属实;公司利息收入变动合理,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3、公司已披露的关联方款项形成了资金占用;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未发现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及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年审会计师关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恰当及合理性的说明:
强调事项段是指在财务报告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中,用来说明在财务报表中已经恰当列报和披露的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报表至关重要。
新华锦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如实披露了期末未归还的关联资金占用本息余额;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本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实披露了本期各外部关联方拆出金额、收回金额、占用资金利息等情况;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实披露期后新增资金拆借及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的期后归还情况。
此外,新华锦编制《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做出专项披露,并由年审会计师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和该项缺陷的影响等进行了披露。
上述占用事项已经在报表中披露,截至报告日,新华锦已收回全部资金及利息,但根据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报表使用者理解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综上,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资金占用事项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恰当、合理。
2、关于现金流。年报披露,2024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2亿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0亿元,差额与前述资金占用年末余额差异较大。近三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20亿元、20.44亿元、11.62亿元,整体波动较大。
请公司:(1)列示除前述已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外,最近一年一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前述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是否准确,相关款项报告期末是否足额归还,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2)列示三年一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流出方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交易内容等;核实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除前述已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外,最近一年一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前述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是否准确,相关款项报告期末是否足额归还,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一)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金额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5年一季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38,548.79万元,2024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158,214.5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145,023.98万元,上述现金流全部与非经营资金占用事项相关。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金额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仅包括非经营资金占用的本金,不包括计提的利息。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付款额38,548.79万元,与披露的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一致;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付款额158,214.50万元,与披露的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一致;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款额145,023.98万元,与披露的现金流量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一致。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将二手车业务进行剥离,剥离时点二手车尚有12,677.5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未收回,该部分资金为二手车自有资金,故剥离后该余额不纳入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余额,视同非经营资金占用已归还。扣除二手车剥离时点资金占用余额后,公司期末非经营资金占用余额513.00万元,与年报披露金额一致。
综上,年报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准确,除披露的未归还款项外,其余款项报告期末已足额归还,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二、列示三年一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流出方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交易内容等;核实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一)列示三年一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流出方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交易内容等
1、2025年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XINTAIAPPARELSLTD和MM(MULTIMIND)KNITGARMENTSLT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为公司长期、稳定的供应商。
2、2024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3、2023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4、2022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具体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核实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2022-2025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工商信息如下:
■
注:境外公司由于无法获取企业经营范围、法人信息,因此仅列示成立时间及合作时间。
由上表可知,除二手车业务外,其余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均为公司稳定供应商,合作时间较长,具有可持续性,且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需求相符,与合同内容相匹配,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受全球新能源化发展浪潮的影响,中亚、中东、南美、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车的需求增长较快,二手车出口业务异军突起,2022-2023年度成立了一大批从事二手车业务的公司,因此二手车业务供应商普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的情况,这一情况与行业发展规律相吻合。公司的二手车业务在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快速增长,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需求相符,与合同内容相匹配,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根据公司关联方明细表、查询公开工商信息网站、以及跟控股股东确认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近亲属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银行流水,核查期后新增资金占用金额,检查公司提供的期后占用利息情况。
2、对报告期及期后资金归还金额进行检查,获取资金流水及银行对账单,核实归还真实性。
3、获取期后占用方银行流水核查资金来源及归还情况。
4、了解并检查公司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交易及资金收付情况。
5、了解采购与付款方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测试公司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6、访谈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了解采购具体情况、原材料出入库管理模式、生产成本统计和核算方式;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合作情况、供应商及采购价格的确定情况,以及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访谈委外加工服务商及复核委外加工服务合同。
7、检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检查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了解原材料采购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付款方式及信用期等。
8、对公司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采购付款的交易流水进行核对,检查在银行存款、票据等不同支付方式下采购付款的真实性等。
9、通过第三方网站如企查查等,查询主要供应商、委外加工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核查公司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的情形,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0、函证程序:对公司报告期内重大的原材料和委外加工供应商进行函证,通过函证方式确认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往来款项余额准确性,并检查期后付款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
前述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准确,相关款项截至报告日,已足额归还,未发现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前十大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资金不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大额资金支出以及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
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大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形成的交易背景及相关合同执行进度。
3、查阅主要供应商的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检查公司相关款项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分析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4、获取并核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的应付账款账款明细账、对应的形成过程,检查对应的采购商品入库情况。
5、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单位的工商资料,核查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架构、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等信息,核实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重要账户的银行流水,将银行流水的余额、发生额和账面记录进行
核对,抽样执行双向银行交易核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十大流出对象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资金不存在变相流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3、关于收入。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主营发制品、纺织服装、跨境电商及二手车等业务,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亿元,同比下滑30.97%,其中境外收入13.45亿元,占收入比重达82.18%。报告期内,公司发制品业务营业收入8.96亿元,同比下滑4.21%,毛利率36.73%,较上年增加6.85个百分点;二手车业务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81.78%。此外,2024年公司前五名客户中三名为新增客户,合计销售额2.50亿元;前五名供应商中三名为新增供应商,合计采购额1.70亿元。
请公司:(1)分主要业务列示境内外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情况是否匹配;(2)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发制品业务收入下滑与毛利率上升的背离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产销量、客户及订单变化和采购销售价格等情况,说明二手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4)分主要业务列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政策、期末应收或应付账款余额、合作开始时间、交易对方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情况,相关收入是否符合确认条件;(5)说明报告期供应商和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说明新增对象交易价格与其他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补充说明对公司境外收入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函证、走访等程序覆盖的客户、收入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公司回复:
一、分主要业务列示境内外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情况是否匹配。
(一)2024年度主要业务境内外销售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注册地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子公司收入纳入境外收入范畴。
(二)2024年度主要业务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匹配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境外子公司收入为注册及营运地为非中国大陆地区的子公司产生的收入
2)转卖贸易指在境外采购商品并销往境外
3)差异额=海关报关单金额-(营业收入-境外子公司收入-转卖贸易收入)
4)差异率=差异额÷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见,2024年度主要业务境外营业收入131,046.85万元,海关报关单收入96,818.35万元,差异原因如下:
1、境外子公司:公司在美国、加拿大、柬埔寨、香港设有子公司,境外子公司收入全部来源于境外,属于营业收入范畴,但不计入海关报关金额;
2、转卖贸易:公司存在境外转卖贸易,即在境外采购商品并销往境外,该部分收入属于营业收入范畴,但不属于海关报关金额;
3、时间性差异及汇率差异:公司账面营业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报关单时点存在差异,公司境外营业收入按照销售确认时点的即期汇率折算美元,海关报关单按期间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存在差异。
综上,扣除境外公司收入与转卖贸易收入外,营业收入与海关报关单金额整体差异率为-0.2%,差异金额较小,均在合理范围内。
(三)2024年度主要业务境外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差异额=申报出口退税收入-(营业收入-境外子公司收入-转卖贸易收入)
2)差异率=差异额÷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见,2024年度主要业务境外营业收入131,046.85万元,申报出口退税收入95,992.21万元,差异原因如下:
1、境外子公司:公司在美国、加拿大、柬埔寨、香港设有子公司,境外子公司收入全部来源于境外,属于营业收入范畴,但不属于申报出口退税收入。
2、转卖贸易:公司存在境外转卖贸易,即在境外采购商品并销往境外,该部分收入属于营业收入范畴,但不属于申报出口退税收入。
3、时间性差异及汇率差异:公司账面营业收入确认时点与申报出口退税收入确认时点存在差异,公司境外营业收入按照销售确认时点的即期汇率折算美元,申报出口退税收入按期间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存在差异。
4、不满足出口退税条件:二手车公司境内采购车辆时存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不符合退税条件,无法申请出口退税。
综上,扣除境外公司收入与转卖贸易收入外,营业收入与申报出口退税收入整体差异率为-0.83%,差异金额较小,均在合理范围内。
二、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价格、单位成本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发制品业务收入下滑与毛利率上升的背离原因及合理性。
(一)2024年度发制品业务收入总额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其他产品包含洗护用品、胶、胶带、原材料、辅料等其他非假发配件及人发产品。
(二)2024年度发制品业务销量、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
发制品业务2024年度收入总额89,613.87万元、同比下降4.21%,主要原因是销量下滑17.79%,其中假发配件销量下滑20.36%(收入占比61%)。受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中美战略竞争、逆全球化、地缘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发制品行业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出口假发配件业务出现明显下滑。
发制品业务2024年度毛利率36.73%、同比增加6.85个百分点,主要是销售单价提高幅度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所致。2024年度假发配件销售单价124.48元,同比增加16.21%,单位采购成本85.00元,同比增加6.66%。在出口销量收缩的情况下,公司改良工艺降低损耗,同时不断优化产品样式及功能,通过细化差异化突破销售壁垒,提高销售单价;另外,美元同比持续升值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单价的提高。
综上,发制品业务2024年度在收入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依然实现了毛利率的上升。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可比公司瑞贝卡2024年度收入同比增长1.10%、毛利率增加0.29个百分点,由于两个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因此整体数据趋势略有不同。假发配件产品本公司收入下滑7.45%、瑞贝卡收入下滑6.02%,人发产品本公司收入增长11.80%、瑞贝卡收入增长8.71%。综上,发制品业务收入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产销量、客户及订单变化和采购销售价格等情况,说明二手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行业数据情况
■
中亚、东欧和中东是我国二手车出口主要目标市场。2023年我国二手车出口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以中亚、东欧、中东为代表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成为我国二手车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2024年,俄罗斯仍为二手车出口主要目的国,但受2024年欧亚经济联盟关税新政影响,占比有所下降。
2024年3月起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制全国推行,新政实施后,新增获得资质的企业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471家,截至2024年底,全国通过二手车出口资质备案的企业已增至2800多家。重点省份如广东(含深圳)、天津、新疆等表现尤为突出,单省新增备案企业动辄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类型更加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从原来的少数“试点企业”主导转向更加开放和充分竞争的市场。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A股暂无主营二手车出口贸易业务的上市公司,但根据信披资料,部分上市公司已涉足该领域,相关情况如下:
■
综上,在供应链重构与数字化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市场呈现“资源向头部极化”特征,中小企业市场空间被系统性压缩,因此公司二手车业务业绩下滑具有合理性。
(三)二手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2024年11月二手车业务采销量、平均采销价格、订单金额变化情况如下:
■
报告期二手车业务收入13,373.12万元,同比下降81.78%;毛利率3.33%,同比下降3.55个百分点。公司2024年销量同比下降74.76%,销售均价同比下降27.78%、采购均价同比下降25.05%。收入、毛利率实现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出口资质垄断优势丧失:2019年国家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新华锦汽车贸易作为首批取得二手车出口资质牌照的企业,享有政策红利,2019-2023年二手车出口实现高倍速增长。但国家为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发展,商务部决定从2024年3月1日起资质全面放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资质放开后,大量中小车商涌入市场,导致价格战加剧,公司原有“牌照壁垒”失效,订单被分流。
第二,订单与客户流失:此前公司主要依赖中亚、中东等新兴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出口需求,但2023年大量二手车出口企业出口至当地海外仓实行备货模式,使在中亚及俄罗斯市场的国内新能源车存在海外库存消化的过程。导致2024年订单量锐减。
第三,价格竞争挤压利润:资质放开后,中小车商以低价抢占市场,公司被迫降价保量,但成本刚性(检测、物流、合规费用)侵蚀利润空间,导致毛利率下降。
第四,俄乌战争导致的美国“长臂管辖”制裁及外汇管制:俄乌冲突爆发后,美欧将俄罗斯主要银行踢出SWIFT系统,切断国际美元/欧元结算通道。同时,银行合规审核全面收紧,企业需提交完整贸易单据(合同、物流凭证、终端客户证明),否则货款可能被退回或冻结。
四、分主要业务列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政策、期末应收或应付账款余额、合作开始时间、交易对方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或期后退回情况,相关收入是否符合确认条件。
(一)主要客户情况
1、发制品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2、纺织品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3、电商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4、二手车主要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发制品主要供应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