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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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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6,881,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9975%。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权益变动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881,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59975%。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东方富海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东方富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3,752,6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3,128,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60010%。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东方富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00,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80,0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1,948,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4217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925341%。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东方富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814,1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0,0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富海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东方富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持有公司23,1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6.24%)的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计划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5日-2025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2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28%)(即不超过4,733,8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即不超过3,704,215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408,430股)。

2025年6月9日,公司接到东方富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6日,东方富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32%),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6月19日,公司接到东方富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8日,东方富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814,1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0,0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本次减持持股变动跨越触及1%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六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方富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与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协议转让以及该等股份在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18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18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东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相关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在2017年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并于当年10月23日进入转股期及2022年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2”,债券代码:127059)并于当年10月14日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9月10日披露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增持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2021年9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881,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59975%。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富海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881,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59975%。

截止2025年6月18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至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东方富海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东方富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3,752,6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3,128,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60010%。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东方富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00,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80,0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1,948,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4217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925341%。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东方富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814,1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0,000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8,78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的5.07115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东方富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玮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玮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