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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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将对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000份以及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部达标,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因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86,959份进行注销处理。详见于2025年6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23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中岩JLC1,期权代码:037435;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4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78,041份,行权价格为11.13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二期行权,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日;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678,041份,行权价格为11.2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经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1.1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一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6月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5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1名调整至5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50万份调整至195.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50万份调整为45.00万份,调整后的预留权益数量未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吴嘉希于2024年12月30日起被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激励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人数由3人相应变为4人。

(三)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5万份,本次预留授予15万份,剩余30万份,由于公司在授予期限内没有其他满足可授予股票期权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股票期权30万份。

(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0名调整至49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5.00万份调整至193.00万份,涉及的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286,959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1.13元/份。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事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中岩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35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11.13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共4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78,041份,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中,吴嘉希先生于2024年12月30日起被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行权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至实际公告日为止;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678,041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754.73万元。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678,041份,公司股本总数将相应增加。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共计4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日前6个月前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告日后,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应自筹行权所需的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