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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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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39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持有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光华芯”)股份8,813,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股东国投创业上海基金计划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25,5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截至2025年6月23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

注:1、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76,279,943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投创业上海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光华芯

股票代码:688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光华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0,419,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8,813,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期: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