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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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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5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5年3月28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人选进行调整,其中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继续保留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委派闫增儿、何灵敏和肖亚军担任其董事;具体由各子公司根据章程约定,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5-019。

二、子公司变更完成情况

近日,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06849772X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三路8号

法定代表人:闫增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3日

报备文件:

1、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肖亚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管均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交易方案概况-募集配套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现金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2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3~议案24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盈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未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张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2次修订);

(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2次修订);

(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2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