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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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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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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近五年主要工作简历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四十多年的企业决策管理经验。曾任公司董事长、浙江省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董事、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董事,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台州市人大常委、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5.67%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15.97%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四十多年的企业决策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伟星新材董事、伟星光学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3.76%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10.88%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礼永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3月生,工商管理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具有三十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浙江伟星拉链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伟星集团董事、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服装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州市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持有公司0.89%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4.33%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阳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8月生,金融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二十多年市场营销与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属事业部总经理、江南工业园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伟星集团监事,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分会副会长、全国日用杂品标委会钮扣分标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政协委员、台州市政协委员。持有公司0.41%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4.25%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瑾琨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9月生,工商管理硕士,具有三十多年的投资与管理经验。曾任伟星新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2.68%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2.37%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永炬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1月生,电子与通信硕士,具有四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曾任台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台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教授。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冬兰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12月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四十多年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协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莉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8月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博士,具有二十多年的教学科研经验。现任台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教授、先进流体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所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张莉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