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6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6月5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6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核查。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公司结合中登出具的查询证明及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其股票变动主要系个人资金需求、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个人资金安排行为,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5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张书军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张文东先生、董事张文勇先生、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独立董事毛庆传先生及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孙启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艳平女士、监事宋健先生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3、董事会秘书罗效愚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2、3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2、3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1、2、3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葛效阳先生、罗效愚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嘉颖 刘玉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