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广州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5年6月26日起在广州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具体业务开办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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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简称的公告》,自2025年6月30日起,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简称变更为“华夏港股通央企红利ETF联接”。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各基金业务开办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投资者在广州银行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广州银行的有关规定。广州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广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
广州银行网站:www.gzc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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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2025年7月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7月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H股金融(扩位简称:港股通金融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通用航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30)、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7)、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88)、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3)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6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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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2025年7月1日为香港节假日。
②根据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2025年7月2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③场内简称:恒生医药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6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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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本基金合并后2024年度(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金额为93,907,858.26元,上表“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本基金合并后2024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4,06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8802%。本次分红实施后,本基金2024年度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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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7月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偿付的经营性负债、不可预见费用等;其他可能的调整项,如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处置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取得的现金、金融资产相关调整、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4,079,907.92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24,088,858.59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8,950.67元,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金额24,079,907.92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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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2025年7月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7月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恒生红利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①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4〕34号)等通知安排,2025年7月1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5年7月2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②场内简称:H股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港股消费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5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为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日期安排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本基金如因其他原因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简称的
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6月30日起,变更以下基金的基金简称,各基金基金代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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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