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
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

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将除上述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信息技术与储能,此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三大项目的子项目覆盖了电力产品、智能巡检、信息技术与储能业务的研发、测试与生产。

近年来,智能巡检及园区智慧巡检的行业竞争态势呈现加剧趋势。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提升、服务优化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市场竞争从单一的技术竞争,转变为涵盖技术、服务、品牌、价格等多维度的综合竞争格局;头部企业技术迭代,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挤压了项目市场空间。此外,巡检机器人等个别产品受市场环境影响,客户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客户对智能巡检产品与服务的价格敏感度不断提高,由于竞争激烈,行业利润水平亦随之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竞争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暂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巡检类子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巡检业务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保证公司智能巡检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终止的巡检类的子项目包括,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中的巡检机器人产品研发、陆上光伏风电巡检和海上风机巡检系统开发中的海上风机巡检系统开发、传感与数据处理专项技术研究等子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中的智能巡检产品试验测试能力建设子项目,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激光雷达生产线建设、输电线路图像在线监测装置生产线建设子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除上述终止子项目外的其余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总部建设事项基本已按原计划实施,其涉及的研发内容主要包括下述四个方向:

(1)基于智能电力产品的电力物联网信息采集技术研发子项目:国网和南网正在推进新一代智能电能表和融合终端的产品技术标准,为了确保研发工作符合行业最新规范和技术要求,避免因标准更新导致研发工作的反复,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等待国网标准最终确定、南网智能网关电能表检测通过后再加大设备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面向复杂使用条件的无人机机巢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子项目:公司前期已完成一批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但可靠性的提升需要更多的实践数据,因此公司主动放缓产品研发和定型进度,集中资源提升无人机机巢的长期运行可靠性验证和运行保障,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

(3)储能系统运行信息采集设备研发、储能系统嵌入式安全监控设备研发子项目:2022年以来,公司管理、研发技术团队一直紧密跟踪储能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开展了电池模组及PACK、储能电池集装箱系统的研发并于2024年定型量产。子项目作为储能产品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待公司自研储能相关技术、产品相对成熟且应用前景更明确清晰后,继续开展子项目的研究工作,可与公司在售储能产品形成良好互动,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

(4)电力数字孪生系统研发项目: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技术的大发展,使数字孪生的构建及应用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客户对数字孪生模型的需求不仅要能够反映物理实体的状态,还能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自适应学习和智能优化。为了达到更好的研发效果,将人工智能和大模型技术应用于公司的数字孪生产品,公司决定将项目研发进度延期。

基于上述原因,为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公司决定将上述研发项目实施期延至2026年12月。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该项目是配合各研发项目成果与相关产品进行性能测试,主要包括,智能电力产品试验测试能力技术改造、电力数字孪生系统应用展示、储能设备在线监测与安全管控系统演示验证项目。鉴于测试项目作为前序研发项目的延伸,其进程保持一定的同步性,公司决定将上述测试项目实施期延至2026年12月。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主要为物联网电能表所建设,目前建设进度已完成过半,将根据电网公司新技术标准推进后期建设;(2)上游模块与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包括HPLC宽带载波模块、电流互感器和电源变压器,基于客户对技术标准的提高,公司对产线的建设投资趋于谨慎并放缓进程,未来配合电力产品研发和产线建设的进度,公司将加快推进上游模块与器件产线建设;(3)配套生产设施改进及质量提升项目,包括了MES系统建设、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及自动化库房建设,公司已进行了部分投入,后续将配合产线建设与产能提升加快推动配套设施改进建设;(4)无人机机巢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无人机巢是低空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设备,其功能和长期可靠性设计涉及多领域技术,客户对于机巢的要求逐渐提高,现在技术和相关产品与软件平台处于攻克行业难题的快速迭代期,公司目前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和验证,不断增强产品性能、提升标准化程度、进行产线自动化规划的优化,因此推迟了海盐无人机巢产线的建设时间和投产进度。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期延至2026年12月。

(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

公司对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国家电网在多个领域推进数字化转型与能源互联网建设,南方电网亦在加快数字化转型,构建二三维数字孪生电网时空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契合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推动公司战略高质量发展。公司聚焦智能电力产品、智能巡检、电力数字孪生领域等高精尖领域,致力于持续开发和迭代新产品,研发更多技术成果,丰富公司产品层次及产业布局。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管理、营运团队建设,提升和完善公司总部职能,提高公司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增强研发效率及研发管控,有利于实现研发中心及总部管理现代化、集约化和协同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以电网建设及运营为核心业务,近年来发布多项政策持续推动智能巡检领域及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发展。公司多项研发成果获得电网客户高度认可,获得12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这些荣誉体现了公司在电力行业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地位和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在与电网长期合作中,持续开展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及应用基础。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研发团队、研发体系、创新投入等多方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公司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将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为公司研发和运营服务提供较为充足的场所及基础设施。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的智能电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网的多个关键环节,其质量与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网的稳定运行。通过升级试验测试中心,引入先进的测试设备与技术,能够全方位模拟产品在实际工况下的运行环境,对产品的功能、性能、电气特性、环境适应性等进行深度检测与评估。同时,本项目将搭建涵盖电网数字孪生设备层、平台层、应用层的完整系统演示中心和应用展示中心,承载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应用及系统可视化展示等功能,提升用户需求反馈速度和系统性能的迭代速度。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测试分析能力、性能检测能力、试生产批量化验证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加快公司产品商业化进程与公司效益的实现,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与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参与制定的多项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均已发布并实施,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项目受到客户认可及肯定,并多次参与标准制定,有利于公司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全面贯彻行业标准、明确行业发展方向,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支持。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3、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深耕电力行业二十余年,打造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满足行业最新需求的产品,为把握电网信息化建设和巡检技术发展带来的巨大战略机遇,本项目将以募集资金购置先进设备,建设智能无人机巢、物联网电能表生产线及上游元器件产线,满足智能巡检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的市场需求。项目完成后将巩固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和智能巡检软硬一体化领域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包含的HPLC模块、电流互感器、电源变压器等上游部件的生产线,将实现智能电力产品上游模块和器件的自产,利于公司把控产品质量,增强规模效应降本增效,提高智能电力产品的毛利率与产品整体效能。

本项目是智能巡检硬件及智能电力产品研发、测试、生产的最后一环,是公司技术成果落地的重要步骤,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硬件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夯实硬件产品压舱石硬件、大力提升智能巡检业务、积极拓展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技术”及“软硬件一体化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市场方面,“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均加大了投资力度。受益于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加速,应用于电网和各大发电企业的智能电力终端产品市场有望快速扩容,按照国家电网规划,预计到2025年接入终端设备将超过10亿只,到2030年将超过20亿只,为公司智能硬件类产品的增长打开发展空间。公司涉及智能制造1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掌握熟练技能的技术工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较好技术与人才条件。本项目通过在已建设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设备配置、招募相关人员,进行智能巡检及智能电力产品产线建设并投产,可实现从智能工厂建设、设备互联互通、数据采集分析、实时监控、高效节能层面逐一研究推进,实现了生产、包装、入库的全链条智能化协作。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投项目之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实施主体为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加实施主体的分公司即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增加其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共同实施地。

六、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如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实施,为确保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有序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实,确保募投项目如期完工,持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项目策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预期效益的实现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2、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3、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与政策环境,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七、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股东、债券持有人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九、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长期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变化的原因主要为市场竞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基于市场、技术的客观情况,考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调整,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

至2025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 系 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人员薪酬发放时,先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将对等金额转入到自有资金账户再进行发放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员工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未来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募集资金的项目费用,并定期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先行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调拨申请流程,审批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逐笔登记相应付款信息,按月形成募集资金台账,并于一个月内完成置换。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号)同意,公司41,080.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为“煜邦转债”,转债代码为“118039”。

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下午14点00分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表决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债券登记日:2025年7月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债券持有人,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3、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债券持有人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会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证明;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煜邦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盖章):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备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事项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修订及制定后的公司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