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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制度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附件《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述制度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制度的修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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