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博科国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国信”)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之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戴建伟、邱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截至2025年5月31日,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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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经审定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需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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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博科国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594531967M
注册资本:1270.588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校平
成立时间:2012年5月10日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道发展四路1号2号楼2层、3层
股东情况:周校平46.75%、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2.00%、武汉泽朴投资有限公司13.25%、武汉博科国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武汉博科医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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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戴建伟任博科国信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邱泓任博科国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博科国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博科国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518号A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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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建伟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邱泓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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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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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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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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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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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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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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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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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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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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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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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4、议案 6、议案 7、议案9;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蒋文俊先生、杜若宜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建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博科国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国信”)实际业务开展需求以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综合考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博科国信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
表决结果:回避 2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宫佳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羽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博科国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政策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宫佳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宫佳林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8380355
电子邮箱:stock@g-healthy.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51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月26日
附:宫佳林女士简历
宫佳林,女,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4年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佳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宫佳林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