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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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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科希德”)高管张嘉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02,1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公司高管裴燕彬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嘉翃先生、裴燕彬先生分别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意向表》,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高管张嘉翃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653%。

公司高管裴燕彬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30%。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高管张嘉翃先生的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高管裴燕彬先生的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61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72,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67%,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1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100,586.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61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72,456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