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段学东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5.007%,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年 6 月26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或“公司”) 收到公司股东段学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6月25日,股东段学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本公司股份620,02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091,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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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5年6月25日,股东段学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本公司股份62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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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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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至超过 总股本的5%而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学东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运营管理(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日常经营不涉及“脑机接口”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参股公司培安美(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签署任何涉及“脑机接口”业务相关的合作研发、设备采购、产品销售等书面实质性协议。截至2025年5月底,培安美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7万元,净利润-66.14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查询的最新(数据统计至 2025 年6 月25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27.93,公司当前(数据统计至 2025 年6 月25日)的最新市盈率为79.10;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公司6月份股价累计涨幅为96.82%,远高于行业指数相关指标。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除浙江东日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之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市场较为关注“脑机接口”的相关信息。培安美(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培安美(浙江)特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DYNCTX4K,以下简称“培安美”)为我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我司持股比例为40%,成立时间为2024年9月3日。截至目前,培安美公司未签署任何涉及“脑机接口”业务相关的合作研发、设备采购、产品销售等书面实质性协议。截至2025年5月底,培安美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7万元,净利润-66.14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股票代码:600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段学东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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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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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同以及发展前景的看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浙江东日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学东持有浙江东日204712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浙江东日2109127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浙江东日620020 股股份,合计持有股2109127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部以现金支付上述标的股份转让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段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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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1室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学东) :_______________
2025年6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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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学东) :_______________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