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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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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审核同意或批复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为有序推进本次发行工作,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序推进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递交、呈报、修改、补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等;

(三)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运行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等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九)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由职工董事孙海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周一)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安铁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海军、徐炳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的辞职报告。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晖女士所负责工作已做好交接;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让股东知悉的事宜。

张晖女士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履职、恪尽职守,积极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对张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海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孙海昕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张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孙海昕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张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号码:0531-68889001

电子邮箱:ztsdb@zt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特此公告。

附件:孙海昕女士、张浩先生简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孙海昕女士简历

孙海昕,女,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展业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证券总部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计划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总监、工会副主席、运营中心总经理,兼任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张浩先生简历

张浩,男,汉族,197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党委办公室)部长(主任)、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山东省国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常委,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该股东单位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代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需携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以电子邮箱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中泰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01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011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员:邵径舟、丁煜轩

联系电话:0531-68881327

电子邮箱:ztsdb@zts.com.cn

(二)本次会议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本授权委托书自受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授权委托书所授权事项完结之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