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尤匡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郑春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梅娟女士系为使公司独立董事比例符合法定要求而继续履职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补选郑春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刘梅娟女士将停止履职。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郑春燕女士将相应接替刘梅娟女士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调整后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罗春华、金小刚、郑春燕、尤匡领、段盛行,其中罗春华女士为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尤匡领、金小刚、罗春华、郑春燕、唐颖,其中尤匡领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小刚、罗春华、郑春燕、段盛行、王颖轶,其中金小刚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燕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候选人简历:
郑春燕:1980年2月出生,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研处处长、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孚思”),杭州百孚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孚思”),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派瑞”),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北京百孚思提供担保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北京百孚思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含本次)。本次公司为杭州百孚思提供担保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杭州百孚思提供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含本次)。本次公司为杭州派瑞提供担保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杭州派瑞提供担保金额为34,5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百孚思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杭州百孚思和杭州派瑞的融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为杭州百孚思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2000万元,为杭州派瑞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5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1亿元的担保(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20)、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浙文互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5-029)。
本次为北京百孚思、杭州百孚思、杭州派瑞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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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百孚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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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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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北京百孚思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杭州百孚思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百孚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万元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为杭州派瑞提供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北京百孚思、杭州百孚思、杭州派瑞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融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申请融资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并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和子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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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燕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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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09:30-11:30,14:00-16:0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123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5年7月11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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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