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4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6人调整为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新增的两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增选的1名独立董事担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蒋守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前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守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蒋守雷先生简历
蒋守雷先生,1943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华越微电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公司副总裁,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现任普冉股份(688766)独立董事、上海新阳(300236)独立董事,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高级顾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荣誉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守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蒋守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4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6月2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4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5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
至202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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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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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7月13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acmrcsh.com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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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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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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