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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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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中国民生银行东门一层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时,或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对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截至股权登记日,据本行所知,共计限制6,688,750,333股股份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共37,093,668,169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84.72274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高迎欣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非执行董事赵鹏因个人事项安排请假;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监事薪酬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郑海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A股股东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的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13、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会议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25年6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的《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丽欣、周建刚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2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杨志威、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4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梁鑫杰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赵鹏董事因个人事项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