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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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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中,议案4需逐项表决,议案3.00、4.01、4.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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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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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7月11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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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袁隽先生、金建林先生、刘根钰先生、雷涛先生、王玉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杨文川先生、乐君波先生、王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乐君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杨文川先生、乐君波先生、王帅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董事会全体董事需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隽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原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工程总体研究中心网络系统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直真节点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袁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197,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7%,袁隽先生与公司股东王飞雪女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金建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建林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工程部经理、北京贝尔实验室(研发中心)主任等职务;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负责人;2001年5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直真节点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微迪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
金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78,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金建林先生与公司股东王飞雪女士为夫妻关系,且与公司董事袁隽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三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建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根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7年6月30日至2022年5月10日任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611.hk)副主席、执行董事;2020年12月7日至2022年9月任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副主席、执行董事;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3月任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611.hk)执行董事、联席行政总裁;2023年3月至今任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0611.hk)执行董事;2018年2月28日至2023年7月任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02377.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02377.hk)执行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06830.hk)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刘根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数量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刘根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根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雷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15年以上的通信运营商市场工作经验。2008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事业群总经理、业务群总经理。2020年11月23日至今任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数量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4%。雷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玉玲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20年以上的通信运营商市场工作经验。2008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事业群总经理、业务群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业务群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微迪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
王玉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数量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3%。王玉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文川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11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教师;2008年11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2016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元莱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文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文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乐君波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2007年1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年9月至今任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监事;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乐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乐君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帅女士,1984年10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研究员、硕导。2015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导;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鹰潭研究院副院长;2012年9月至今,任中关村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硕导;2022年6月至今,任中国物联网与传感产业联盟副秘书长;2023年至今,任航天中心医院专家顾问;2022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王飞雪、金建林、袁隽共同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情况如下:
1.01 选举袁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选举刘根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选举金建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选举雷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选举王玉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情况如下:
2.01 选举杨文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选举乐君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选举王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名称修订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治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6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修订生效,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进行的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杨文川,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下转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