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包括揭阳智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泰新能”)、韶关市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泰新能”)等三十四家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200万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有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泰”)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近日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来泰以其持有的河南泰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泰通达”)的100%股权为河南泰通达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
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光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光谱”)于近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浙江光谱分别以其持有的娄底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泰新能”)、正阳县盛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新能”)等十家公司的100%股权为该十家公司各自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320万元。
3、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泰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汇”)于近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浙江泰汇以其持有的镇平县翔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泰新能”)100%股权为翔泰新能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肖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肖泰”)于近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浙江肖泰分别以其持有的河源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泰新能”)、河源梓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泰新能”)等十二家公司的100%股权为该十二家公司各自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280万元。
5、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友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友泰”)于近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浙江友泰分别以其持有的岳阳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泰新能”)、雄县正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鸿新能”)等七家公司的100%股权为该七家公司各自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800万元。
6、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原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原泰”)于近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浙江原泰以其持有的揭阳智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泰新能”)、韶关市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泰新能”)等三家公司的100%股权为该三家公司各自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主合同中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2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并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来泰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三十四家子公司在浙银金租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7,200万元。
3、担保期间: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4、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浙银金租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购买价款(如有)以及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5、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347,900,880.00元(不含本次),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2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308,613,832.88元(不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0%。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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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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