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离任公告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5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离任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收到外部监事陈汉文先生的辞任函。陈汉文先生因担任监事职务将满六年,向本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外部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陈汉文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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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文先生确认与本公司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与退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陈汉文先生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期间,忠实勤勉、严谨审慎,在完善监事会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利益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监事会谨此向陈汉文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陈汉文先生的离任不会对本公司监事会运作及本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陈汉文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或 “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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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任德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8人,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何兆斌和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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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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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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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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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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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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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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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4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5、6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的监票人。本公司股东授权代表李惠乾、刘志,监事林至红,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沛瑶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智渊、叶沛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