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 15 号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文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李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金鸿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懿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华朝花女士、矢岛大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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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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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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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5、6、8、9、10、19、2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律师:乔若瑶、储可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职工代表71人,实到职工代表71人,会议由工会主席张紫霞主持,符合《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免去金婷婷女士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因此免去金婷婷女士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金婷婷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葛文琴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选举葛文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葛文琴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水晶厂课长、浙江晶鑫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5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葛文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葛文志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兄妹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6月6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43名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000份股票期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3.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 取消监事会、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1,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6,737,698股减少至406,716,69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06,737,698元减少至406,716,698元。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2、申报时间:2025年 6 月28日起 45天内(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薛连科
4、联系电话:0571-56700355
5、电子邮箱:ipo@chinamdk.com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邮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一致同意推举葛文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葛文志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就豁免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葛文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葛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及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葛文志(主任委员会/召集人)、王国璞、葛文琴;
2、审计委员会:裘益政(主任委员会/召集人)、刘成林、王国璞;
3、提名委员会:刘成林(主任委员会/召集人)、裘益政、葛文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裘益政(主任委员会/召集人)、刘成林、葛文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葛文志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葛文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懿伟、华朝花、翁钦盛、矢岛大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翁钦盛先生、矢岛大和先生、华朝花女士、王懿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朝花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华朝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懿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懿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连科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薛连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连科为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薛连科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葛文志先生、王国璞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裘益政先生、刘成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葛文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葛文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葛文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
其中,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裘益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葛文志为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懿伟、华朝花、翁钦盛、矢岛大和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华朝花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懿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葛文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翁钦盛先生、矢岛大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华朝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懿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中葛文志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翁钦盛先生、矢岛大和先生、华朝花女士、王懿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懿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三、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薛连科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薛连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薛连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翁钦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曾任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厂长、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暨制造部资深经理、白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处协理、盈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金盈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秀富开发有限公司顾问等职。翁钦盛先生在光电领域具有超过20年的研发经验,拥有光学玻璃烧结、晶体切割、研磨抛光、精密清洗、光学薄膜、晶圆切割及半导体制程等相关专业技术。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了多项专利。
截至目前,翁钦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2819%的股份,翁钦盛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矢岛大和先生,1974年出生,日本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日本电产科宝株式会社制造部部长及开发部主任。矢岛大和先生在光电领域具有超过15年的研发经验,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研发官,在公司主要负责电气及机械结构、光学镜头的开发,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了多项专利。
截至目前,矢岛大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1557%的股份,矢岛大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华朝花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2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杭州乘风电器公司财务科长。199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主管兼科长。2019年4月至今兼任捷姆富监事。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华朝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2809%股份,华朝花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懿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7年8月至2015年3月曾任苏州日本电波工业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5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任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懿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2809%股份,王懿伟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薛连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9年8月至2015年1月任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成本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专案成本组组长、损益组组长。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2019年7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科技管理中心负责人,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薛连科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0.224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