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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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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5-06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西安铂菲朗酒店召开,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钟宝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钟宝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钟宝申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运作,结合各位董事专业特长,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钟宝申(主任委员)、刘学文、田野、印建安、陆毅;

2、审计委员会:周喆(主任委员)、陆毅、李美成;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美成(主任委员)、周喆、白忠学;

4、提名委员会:陆毅(主任委员)、李美成、李姝璇。

以上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钟宝申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学文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刘学文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限三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刘晓东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刘晓东先生简历

刘晓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财务总监助理、公司秘书,彩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5,08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9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60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7月17日

● 回售期内“隆22转债”停止转股

● “隆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60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隆22转债”。截至目前,“隆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隆22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22转债”,债券代码:113053)。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拟对“隆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隆22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隆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隆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隆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隆22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1.20%,计算天数为184天(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7月7日),利息为100*1.20%*184/365=0.6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6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隆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53”,转债简称为“隆22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

(四)回售价格:100.60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隆22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7月17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隆22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隆22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隆22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9-86473930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0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101号西安铂菲朗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所持20,177,56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0、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8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小宝、宋言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 临2025-062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隆基”)。

◆增资金额:公司向隆基乐叶增资108,000万元,再由隆基乐叶向铜川隆基增资108,000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561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实际发行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964,962,200.00 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1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3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西咸乐叶年产29GW单晶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2025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负责具体实施。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铜川隆基分期投资。

鉴于铜川隆基为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08,000万元向隆基乐叶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隆基乐叶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隆基乐叶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再由隆基乐叶以其收到的公司募集资金108,000万元向铜川隆基实缴注册资本25,468万元,剩余82,532万元计入铜川隆基资本公积,实缴完成后,铜川隆基实缴注册资本将由14,532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隆基乐叶基本情况

1、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36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2月27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隆基乐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铜川隆基基本情况

1、名称: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光电子集成产业园区5号楼502

3、法定代表人:常鹏飞

4、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5月17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东情况:铜川隆基为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铜川隆基增资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增资至子公司后的专户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铜川隆基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公司、隆基乐叶、专户开立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铜川隆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