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百年阁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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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集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现场出席5人,视频通讯出席1人),独立董事高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已无法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士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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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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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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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昊、吴佳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