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5-03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广东拥有稳定且成熟的市场以及优质的上下游资源,基于南沙区便利的地理交通位置,是辐射华南市场的优选地点。公司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普利特塑料改性材料华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为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快速实现项目落地。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普利特塑料改性材料华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产品包括改性PP、改性ABS、改性PA,改性PC、改性PEEK、改性PPS、LCP、碳纤维增强材料以及各类塑料合金等高性能复合材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项目投资进展的议案》
基于宏观环境变化、锂电池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原因。经综合分析,同意终止在湖南浏阳投资建设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与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7月17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5-04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合称“双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就普利特在广州市南沙区投资普利特塑料改性材料华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条款达成一致。
(2)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生产含改性聚丙烯(PP)、聚酰胺(PA)、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和聚碳酸酯(PC)合金类的塑料改性等汽车线改性塑料产品,项目二期生产改性聚醚醚酮(PEEK)、改性聚苯硫醚(PPS)、液晶聚合物(LCP)和碳纤维增强材料等应用于低空经济产业链、人形机器人等非汽车线的改性塑料产品。
(3)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运营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为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快速实现项目落地。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普利特塑料改性材料华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年产能预计40万吨。产品包括改性PP、改性ABS、改性PA,改性PC、改性PEEK、改性PPS、LCP、碳纤维增强材料以及各类塑料合金等高性能复合材料。
2、公司已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1、签订主体
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概况
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适用于乙方为落实项目拟在广州南沙区投资设立的、或作为控股股东拟在广州南沙区投资设立的广东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建设年产40万吨低碳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化制造基地,主要开展改性PP、改性ABS、改性PA,改性PC、改性PEEK、改性PPS、LCP、碳纤维增强以及各类塑料合金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
三、新设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广东广州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普利特100%持有
上述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普利特从事汽车用高分子改性材料已有三十余载,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业务遍布国内外,作为车用改性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是多家世界顶级汽车制造商和新能源车企的核心材料供应商。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公司的主营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中供应量也快速提升。
由于新客户的不断拓展和产品订单量的日益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和供应能力需要进行增强,目前公司现有产能处于满产状态,在行业旺季时仍存在产能缺口。因此公司拟决定在南沙设立华南总部及采购供应链平台,建设塑料改性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为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提供产能保障。
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广东省唯一国家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先后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综合保税区、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等国家级重大平台政策。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赋予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重要使命,推动南沙成为大湾区战略平台最多、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由于南沙便利的地理交通位置,是辐射华南市场的优选地点,且终端用户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旺盛,便于公司开拓新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有利于增强产品供应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就近满足主要客户的需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新增产能将以开发低碳材料创新技术为核心目标,引入绿色能源和数字化生产管理体系,为国家3060双碳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运营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方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需要各方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商讨细节,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将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所以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和时间表,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仍存在着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实施是可以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全球化优秀新材料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基础。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浏阳经开区”)于2025年6月签订《招商项目合作合同终止合同》。由于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项目投资事宜。
一、投资概述
1.本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与浏阳经开区于2023年6月签订了《招商项目合作合同》,计划在湖南浏阳投资建设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与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止本公告日,项目公司湖南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项目浏阳市124号土地使用权,项目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二、终止项目投资的情况
基于新能源行业宏观环境变化等多种原因,公司经审慎论证研判,决定不再推进项目建设。经与浏阳经开区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投资,并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针对上述事宜,公司与浏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招商项目合作合同终止合同》,并退回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契税、保证金等。
三、本次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新能源行业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方向也在不断进行优化。本次项目投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带来影响。公司目前各方面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未来将会继续聚焦于钠离子电池和固态电池的战略发展,同时钠离子电池和半固态电池均与行业头部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并陆续有订单交付落地。未来公司将力争成为钠离子电池和半固态电池的行业领先企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招商项目合作合同终止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11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