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选举黄家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选举戴盛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选举黄世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选举陆继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车晓昕女士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车晓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选举陈燕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选举廖睦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3、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年度薪酬审议方案,2025年度继续适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中薪酬额度方案,不再另行审议。
关联董事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及车晓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3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一、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三年。
二、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车晓昕女士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三、其它说明
公司声明:公司拟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钦鹏先生: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副理事长。
陈钦鹏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6,400,999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6,075股。
陈钦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分别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家兵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1997-2002年任职湖北枣阳化学工业总公司成本科长,2002-2009年任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营销财务科经理,财务会计科经理,2018年5月-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家兵先生持有150,99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分别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盛杰先生: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2005年担任上海齐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2011年担任上海新东方奥菲斯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B2B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戴盛杰先生持有86,55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世政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注册咨询师、国家注册高级审核员,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研究方向为创新与科技管理、供应链管理、绿色营销;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已发表SSCI、SCI、CSSCI等学术论文70余篇;荣获深港澳台博士生论文一等奖,中国物流学会论文二等奖,广东省在线教学优秀案例一等奖,广东省社科论文二等奖等;2010年6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兰大管理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研究员;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副教授,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任惠州市杰德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澳门城市大学博士生导师,2022年7月至今任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南宁师范大学教授;兼任美国ASR认证公司主任审核员,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黄世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继强先生:
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1996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职招商局集团,历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招商局集团法律事务部助理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总监,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 年5 月至今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4年5月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9年4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陆继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车晓昕女士: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长。现任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29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车晓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燕燕女士: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供应链研究中心专家委员。2009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友会秘书长、副会长、顾问,历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拟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睦群先生:
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宝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市宝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宝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党支部书记。本次拟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廖睦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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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提案1.00、提案2.00为累积投票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5人,提案2.00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
(3)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不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7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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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在本次股东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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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提案1.00、2.00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3.00请在选定表决项意见下打“√”。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