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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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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注:因条款增删,相关条款序号顺延调整,包括相关条款中引用的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同步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分红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26.3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18.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07.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相关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3: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的原因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幕墙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工,因精装修报批图审用时较长,导致项目整体周期有所延长。目前已图审通过,进入精装修施工中,整体工程处于收尾阶段。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时间。

(二)具体延期情况

注:第一次延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因项目场地尚未完工,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5年12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工程验收结算付款,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七)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本次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

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传真:0571-28898076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人:李沐华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