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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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删去原“第七章 监事会”的全部内容;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或”表述调整为“或者”;因增加、删减、合并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5-03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通知及载有决议事项的书面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6月27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名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32公告)
因年龄原因,董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经股东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名贾廷纲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名郑小芸女士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32公告)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轶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聘任之日起,李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缪骏先生因组织调动自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33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废止《董事会决议程序》。
上述制度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34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5-03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6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公司章程》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履职终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变更的情况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年龄原因,董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经股东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贾廷纲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年龄原因,王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应不再担任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郑小芸女士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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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缪骏先生因组织调动自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经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聘任李轶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聘任之日起,李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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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董鑑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王玉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责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止。公司将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变更人员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董鑑华先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王玉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履职、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缪骏先生任职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运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董鑑华先生、王玉女士、缪骏先生在上述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
贾廷纲先生简历
贾廷纲,男,1973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上海电气自动化事业部、环保事业部联合党委副书记、自动化事业部副部长、环保事业部副部长,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国宝尔捷自动化有限公司顾问委员会主席,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上海电气轨道交通集团总裁,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贾廷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郑小芸女士简历
郑小芸,女,1962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现任智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秘书长。曾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小芸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李轶龙先生简历
李轶龙,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曾任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工厂总经理,海立电器(印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压缩机装配部部门经理、机械加工部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李轶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2,900股,未发现李轶龙先生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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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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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参会登记方式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现场登记信息: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9: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联 系 人:登记办公室
4、在以上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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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转7021、7019分机
邮箱:heartfelt@highly.cc
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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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