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临时调用资本性支出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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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背景
本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底层项目公司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机构)。生物质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包括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电力销售等。
由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城管委”)正在进行生活垃圾处置费核算工作,并延迟支付生物质公司生活垃圾处置费,导致生物质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置费无法于2025年6月30日前回款,出现暂时性现金流紧张问题。2025年上半年生物质公司预计确认生活垃圾处置收入(含税,下同)约7,849万元,按照2024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置费拨付比例68.34%,预测生物质公司本年上半年无法回款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约为5,364万元。本年上半年无法回款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占2025年全年预测收入比例约为12.98%。(注释:①2025年度上半年预计的生活垃圾处置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中期报告披露为准;②生活垃圾处置费拨付比例=生活垃圾处置费回款/生活垃圾处置收入;③2025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置费回款金额最终以市城管委拨付金额为准;④2025年全年预测收入来源于戴德评报字[2025]第007号评估报告。)经与市城管委沟通,预计2025年7月可以完成生物质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核算和拨付。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生物质公司未收到市城管委拨付的本年上半年生活垃圾处置费,为保障本基础设施项目持续稳定运营,经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委员会决议,采用临时调用预留的资本性支出方式缓解本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紧张情况。
三、临时调用预留资本性支出相关安排情况
1.资本性支出历年使用及资金沉淀情况
根据《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将自成立当年起每年预留3,200万元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存续期内资本性支出的资金,主要用于原有固定资产的大修支出及更新改造支出,并依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现有运营情况和预计使用年限预测每年资本性支出的使用,实际使用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情况作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基础设施项目已预留资本性支出资金总额为13,600万元,累计使用资本性支出资金总额为5,048万元,基础设施项目实际使用资本性支出资金总额占实际预留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37.12%,资本性支出预留余额为8,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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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调用资本性支出的具体安排
基于上述情况,在本基础设施项目资本性支出存在较大盈余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通过临时调用基础设施项目存续期内历史沉淀的预留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用于支付运营管理机构相关服务费,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营。同时待2025年7月份生物质公司收到市城管委拨付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后,将补足临时调用的预留资本性支出。基金管理人预估本基础设施项目本年7月份资本性支出项目情况,临时调用预留资本性支出不会影响项目正常维修改造计划及稳定运营。
后续基金管理人以及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与市城管委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催收,同时优化生产组织与资本性支出安排,进一步挖掘项目潜力,推动基础设施项目提质增效。未来,基金管理人以及运营管理机构将结合年度资金预算及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实际回款情况,统筹资金使用,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营。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本次基金管理人通过灵活调配生物质公司预留资本性支出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本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暂时性紧张问题,且无资金成本。调用的资本性支出将在收到生活垃圾处置费后进行及时补足,不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具有积极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 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