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18日15点3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
至2025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7月14日、15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日上午10:00至19:00(信函登记以签收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
●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拟回购公司股份2,551.02万股-5,102.04万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9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2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30,550,151股的比例为0.26%,回购成交价格为4.66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1,503.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推动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
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受市场行情、公司股价波动、回购方案调整、资金计划安排、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综合考虑了未来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有利于优化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促进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除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决策程序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三)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下转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