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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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和材料库龄较长主要是公司前期为满足银行快速供货的时效要求先行备货,但后续随着市场需求逐年减少,前期需求未全部采购造成,同时因产品迭代快,特别是受人民币鉴别新国家认证标准的影响,使得部分库存商品和材料不满足新标准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测试样机1年-2年50%计提跌价准备,2年以上100%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发出商品3年以上100%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库存商品参考历史呆滞过时风险及未来市场需求、产品更新换代风险,结合库龄综合评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3年以上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比例约59%,3年以上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比例约54%。因此,公司2023年、2024年存货跌价率相对较高。
2、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与2024年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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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问题三(一)-2-可变现净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公司2022年期末存货原值51,732.73万元,测算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4,083.00万元;2023年期末存货原值37,308.06万元,测算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8,709.05万元,其中2023年度转回或转销所减少的存货跌价准备为323.22万元,因此2023年计提增加存货跌价准备为4,949.58万元。2024年期末存货原值27,075.92万元,测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3,811.51万元,其中2024年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767.01万元,因此2024年计提增加存货跌价准备为869.47万元。
2024年公司计提增加的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下降,主要是2024年公司盘活存货资产,同时优化供应链管理和流程等,减少库存积压,2024年期末较2023年期末存货原值减少10,232.14万元。此外,由于2023年开始金融设备价格下降较大,以及公司长库龄的存货占比较高,使得公司2023年、2024年存货跌价率相对较高。鉴于2024年与2023年公司存货计提跌价比例均在50%左右,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存货成本进行多维度分析,向公司管理层、财务人员以及生产人员了解成本波动的情况和原因,结合市场及可比公司成本变动趋势进行复核;
3、复核公司存货盘点报告并执行监盘程序,检查材料出入库的完整性,监盘包括从盘点表到实物、从实物到盘点表进行双向抽盘,根据存货类型不同采用全盘或抽盘选样,整体盘点比例为67%,其中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盘点比例89.66%,在产品盘点比例99.13%,发出商品盘点比例21.04%。由于发出商品分布在国内200多个地区存放,涉及上千个银行营业网点,出于可行性考虑,加大厂内存货盘点比例。发出商品主要通过检查物流单、签收单核实发出商品真实性,并结合设备开通单核实是否跨期。盘点过程中拍摄存货状态及盘点现场照片,数量存在差异的核实取证并加大监盘样本,监盘结束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获取成本计算表,复核成本分摊计算过程一贯性及准确性;
5、执行存货发出计价测试,检查其入库、出库及结存单价的准确性;
6、对供应商进行函证,结合盘点程序验证存货采购和记录的完整性;
7、结合销售交付数量和结转营业成本的存货交付数量进行匹配分析,检查营业成本结转的完整性;
8、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检查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对跌价测算表中的基础数据进行验证,抽查测算表中售价、后续成本、综合跌价率等要素的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核算准确,期末结存数量及金额可以确认,存货跌价测试中采用的测算方法合理,数据来源依据充分,计算过程准确,测算结果可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周转率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政策调整匹配,与同行业产品结构差异较大不具可比性,2024年与同期对比综合跌价率基本一致,存货跌价准备金额降幅与存货原值降幅匹配,具有合理性。
问题四: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2024年末逾期未收回金额为1.85亿元。其中,购买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7亿元,至2024年年报披露日共收到投资收益0.13亿元,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逾期未兑付;购买长安宁·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0.15亿元,本金逾期未兑付。公司已委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起诉相关方,该案于2024年9月获终审判决。2024年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股票份额计提分配方案,公司可获“计提分配”238.10万股正邦科技股票,对应实际分配信托份额833.35万份,扣减后剩余信托份数为666.65万份,该股票尚未过户至信托计划各委托人名下。公司将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入账,2024年末余额0.92亿元,年报中显示减值准备计提金额0.93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国民信托·慧金87号信托产品兑付的处置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终审判决的执行进展、预计可弥补损失金额、回款情况以及后续安排;(2)长安宁·盈祥1号信托产品相关股票份额计提分配方案的形成依据及作价合理性、可获计提分配股票的权属及权利受限情况、剩余信托份额的处置安排等,说明可获计提分配股票尚未过户的原因及后续安排;(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后仍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还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公允价值的取得来源、计量方法以及相关产品的预期兑付及回款进展等,说明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或减值计提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至2024年末委托理财的投资明细,包括产品名称及类型、对应余额、收益率、底层资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潜在风险敞口。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国民信托·慧金87号信托产品兑付的处置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终审判决的执行进展、预计可弥补损失金额、回款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2021年7月,恒银科技作为委托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恒银科技出资17,000万元,全部用于向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易公司”)、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耀公司”)、福建万合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万合公司”)作为抵押人,为前述信托贷款债权的实现提供各项担保增信措施。
借款人及各担保人未在履行期内偿还全部借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为保障上述信托贷款债权的实现,天津金易公司、天津星耀公司及福建万合公司在交易时均作为抵押人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1)天津金易公司的抵押财产为位于天津市红桥区纪念馆路与咸阳北路交口西北侧瑞玺大厦的112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2)天津星耀公司的抵押财产为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枫情阳光城的20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3)福建万合公司的抵押财产为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澜海庄园4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因上述房产即被执行财产位于天津市,故债权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执行立案通过,案号:(2024)津01执3907号。截至目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委托评估机构正在对位于天津市红桥区纪念馆路与咸阳北路交口西北侧瑞玺大厦的112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估价,预计2025年7月底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债权人拟通过司法拍卖或以物抵债的形式解决上述信托贷款债权。后期债权人仍继续对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枫情阳光城的20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澜海庄园4套房产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拟通过司法拍卖或以物抵债的形式解决上述信托贷款债权。若拍卖所得款项或以物抵债金额仍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债权人会继续向债务人追讨。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民信托·慧金87号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具中同华咨报字2025第020180号的《估值报告》,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500万元(详见问题四(三)中相关内容)。
(二)长安宁·盈祥1号信托产品相关股票份额计提分配方案的形成依据及作价合理性、可获计提分配股票的权属及权利受限情况、剩余信托份额的处置安排等,说明可获计提分配股票尚未过户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2021年9月,恒银科技作为委托人,购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的“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万元,用于向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发放信托贷款,正邦集团作为出质人以其合法持有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SZ)4762万股流通股为信托贷款的本息偿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作为担保人为信托贷款的本息偿付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9月3日,“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逾期。
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方案如下:担保财产为正邦科技股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3.5元/股的抵债价格实施以股抵债,抵债金额不足的部分转入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长安信托就《4762万股股票的“股票份额计提分配”方案》召开受益人大会,经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征询,受益人大会形成有效决议,以3亿元信托本金为基数,将4762万股股票按照每位受益人在全部受益权份额中的占比进行“计提股票份额”(股票计提分配数量保留到百分位,并按照3.5元/股计算每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金额),计提后的股票份额暂时继续留存于信托计划项下。股票份额计提后,受托人告知每位受益人获分正邦科技股票数量及其对应信托利益金额,即完成相应金额信托利益的分配,受托人相应调减信托计划总规模。恒银科技持有“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000份,可获“计提分配”2,381,000股正邦科技股票,按照3.5元/股计算,对应实际分配信托份额为8,333,500份,扣减后剩余信托份额为6,666,500份。
“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十一条: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一)款一般原则中的3项规定受托人以现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划付至受益人在信托文件中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分配给恒银科技的2,381,000股正邦科技股票现存在长安信托证券账户名下,未过户到恒银科技名下,所持股票全部为流通股股票可随时在二级市场出售,恒银科技可通过向长安信托下发《委托人指令》,委托长安信托在约定的出售股票时间,以约定的出售股票价格出售所持有的股票,所得相应款项扣除交易税费后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支付至委托人预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中。鉴于公司持有的正邦科技股票仍有增值潜力,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出售所持的正邦科技股票。
2025年3月31日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针对剩余信托
份额,长安信托表示会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目前仍在与正集团、江西永联积极沟通协商剩余信托债权的处置,督促正集团和江西永联履行偿还全部借款责任。由于债务人可执行的资产状况不佳,且发行对象存在大量农民债务人,其赔偿可能会被优先考虑。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22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00.00万元,2024年度根据“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000份,可获“计提分配”2,381,000股正邦科技股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95.25万元(详见问题四(三)中相关内容)。
(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逾期后仍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还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公允价值的取得来源、计量方法以及相关产品的预期兑付及回款进展等,说明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或减值计提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上述信托产品已逾期、尚未兑付,鉴于逾期的信托计划存在抵押或质押担保,其公允价值可通过评估抵押物或分配股票的市场价值等进行调整。公司为客观、公允、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仍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对逾期未兑付的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来源于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民信托·慧金87号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同华咨报字2025第020180号的《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底层抵押资产估值结果为14,452.30万元,恒银科技享有国民信托·慧金87号85%的权益,即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为12,284.45万元。鉴于申请执行拍卖国民信托·慧金87号底层抵押资产,第一次法拍抵押物起拍价约为10,116.47万元(评估价7折),预判第一次拍卖底价成交的几率较大,拍卖所得要扣除执行阶段发生的律师费、执行费等,预计可通过处置拍卖抵押房产获得信托财产分配约8,500.00万元。债权人拟通过司法拍卖或以物抵债的形式解决上述信托贷款债权,若拍卖所得款项或以物抵债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债权人会继续向债务人追讨。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评估及处置测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499.15万元。
“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来源于公司已获“计提分配”
2,381,000股的正邦科技股票。所分配的正邦科技股票为流通股股票,可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根据正邦科技的股票价格作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允价值计量。针对剩余信托份额,后期督促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履行偿还全部借款责任。2024年12月31日正邦科技股票的收盘价2.92/股,公司已获“计提分配”2,381,000股正邦科技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95.25万元,因此2024年公司对逾期未兑付的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95.2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安宁一盈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95.25万元。
上述信托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未计提减值准备。由于《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十三-(三)1、委托理财情况的模板中无相关委托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列示或说明事项,公司为了客观反映上述信托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或委托理财减值准备中列示或说明上述信托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此外,信托产品已逾期,基于一贯性、谨慎性,为了保持信息披露的延续性,公司未做调整,仍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至2024年末委托理财的投资明细,包括产品名称及类型、对应余额、收益率、底层资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潜在风险敞口。
至2024年末委托理财的投资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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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潜在风险敞口。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复核评估报告。我们对期末以财务报告为基准编制的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判断评估师胜任能力,对评估方法、主要参数和结果访谈评估师,复核公司期末对信托产品公允价值测试过程,结合外部资产评估情况复核管理层作出的结果是否合理。
2、分析合理性、检查相关合同、单据等。国民信托·慧金87号信托产品已签订补充协议展期至2025年12月20日,长安宁一盈祥1号信托产品已过存续期但由于底层资产尚在追索中信托产品仍处于存续状态,考虑信托产品均处于存续状态,底层资产存在回收可能性,且收回赔付后由信托公司予以分配。国民信托·慧金87号信托产品目前已取得终审判决获胜书,多方积极协商执行事宜,截至目前尚未取得赔付资产,其公允价值系企业依据终审判决情况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进行的公允价值测试,考虑存在规模较大的可执行资产,公司谨慎考虑对国民信托·慧金87号信托产品计提了5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我们通过复核估值报告、访谈,确认估值报告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参数的设定合理,同时复核企业对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测算过程,确认公司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计量准确,损失归属期间恰当。
3、复核程序、检查相关合同、会议记录、单据等。长安宁一盈祥1号信托产品系2022年全额计提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当时信托产品的发行对象陷入经营危机准备破产清算,基本只能依赖担保方提供的正邦科技股票偿付,但由于发行对象存在大量农民债务人,赔偿可能会优先对其赔付,且可执行的资产状况不佳,正邦科技公司受“猪周期”严重影响经营,同时正邦科技股票也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存在全部损失的风险,经商议慎重决策全额对长安宁一盈祥1号信托产品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之后长安信托公司通过长期的诉讼维权,于2024年度取得部分股票赔付并通过会议确定了分配结果,公司根据分配结果中约定的股票数量于期末股价确定了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目前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理,账面未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