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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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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5-052

债券代码:123253 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7月2日14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纪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98,336,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5,77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2,559,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2,559,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2,559,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217,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40,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54%;反对1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3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22,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弃权2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45,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5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25%;弃权2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其先生、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3.01.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144,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

3.02.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09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01.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6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0%。

3.02.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1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其先生、俞乐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拟任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俊、邓易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