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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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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

至2025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5、6.01、6.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7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51层

邮政编码:200021

联系电话:021-50307121

传真:021-3429332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0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0,40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05月0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0,40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4年07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0,40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7月0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40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借款的超募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231,574.9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4,684.55万元。公司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7月05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公司

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原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其内容与《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现行内部治理制度的内容亦同步修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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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