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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
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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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前五大客户2024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545.9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金额占前五大客户2024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94.26%,回款比率较高。
三、结合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未收回账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1、应收账款期后收回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059.31万元,2025年1-5月回款金额为17,109.15万元,期末未回款金额2,950.16万元,期后回款金额占2024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85.29%,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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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收回账款主要系由于海外业务回款银行因审核程序变更,导致部分海外业务回款较晚
公司2024年未收回账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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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客户未回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针对该客户未付货款,公司将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继续追回货款,目前,相关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尚未回收的应收账款主要系海外业务收款银行审核流程调整导致相关款项挂账所致;其次,部分客户因其付款流程相对较长,暂未能收回相应货款。该类客户属于长期合作客户,公司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好,回款能力较强;部分客户存在因其现金状况恶化而回款困难的情形,公司已通过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多种途径继续催收货款,相关款项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对相应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1)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充分
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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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年末应收账款1年以内的账面余额为 195,488,618.98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97.59%,针对账龄1-2年、2-3年及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分别按20%、50%及100%的坏账比例计提,计提比例充分。
(2)应收账款的后续回收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回收率已经达到85.29%,回收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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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回收存在较大风险的应收账款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针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因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导致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长期拖欠且有证据表明其无还款意愿或能力的应收款项,会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考虑按100%的计提比例进行计提坏账。报告期内,客户1的应收账款,由于长期未能收回且收回可能性很小,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全额计提了坏账,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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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进行了充分计提,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对于部分回收存在困难的应收账款已进行了单独测试并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明细表,与期后银行流水进行交叉比对,就未收回账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询问公司销售人员;
(2) 获取2023年和2024年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分析对比变化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收入主要系本期第一大客户与公司友好磋商后,公司将账期由2023年度的60天延长至75天,属于正常的业务要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来换取收入的增加。另受境外回款银行审核时间变长影响,公司收到款项时间推迟,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具有合理性。客户应收账款未收回账款主要系信用期较长、敏感地区回款较慢以及客户付款流程较慢所致。期后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四、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15,926.35万元,较期初增长41.32%,其中,原材料余额10,600.95万元,较期初增长72.06%;库存商品余额4,185.74万元,较期初增长4.95%;在产品期末余额557.63万元,较期初增长117.78%;发出商品余额582.02万元,较期初下降32.66%。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0.63%,公司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0.26%,同比下降13.16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列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金额、库龄等;(2)存货增速高于营业收入且部分细分科目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问题四回复:
一、列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金额、库龄等;
公司2024年存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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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主要以液体处理类、生物培养类、仪器设备及其他耗材类和防护用品类产品及其相关原材料、在制品为主。2024年末存货库龄以1年以内为主,占比78.70%。库龄2年以上的存货占比17.60%,该部分存货主要系子公司拜费尔公司的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服等滞销货物,公司已对相应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二、存货增速高于营业收入且部分细分科目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
1、原材料库存增长是存货增长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末的存货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是由于原材料余额较2023年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2024年末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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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2024年末存货较期初增加4,656.52万元,其中金额增加较大的主要是原材料,期末较期初增加4,439.64万元。原材料大额增长主要系公司2024年度实行战略备货所致。此外,由于公司计划于2025年中期实施工厂搬迁事宜,导致搬迁期间可能存在产能下降的情形,公司因此提前通知客户在2025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尽早备货以保持其库存水平。2024年下半年内,公司、客户均开展备货,导致公司2024年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均发生一定程度的增长。
2、对PP料的战略性采购和备货导致了原材料库存增加
公司2024年末主要原材料库存及年度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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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料(聚丙烯)颗粒是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之一。2023年内,国际市场的PP料颗粒的价格波动较大。为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于2024年5月与供应商进行战略谈判并以低于市场价11.89%的价格(以美元计价)向该供应商采购了PP料颗粒约4,000吨,该批采购材料已于2024年下半年陆续到货,2024年内到货的原材料对应采购成本616.8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500万元,从而导致公司2024年末存货余额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此外,GPPS料期末余额亦有小规模上涨,主要系公司为应对提前备货、第四季度订单而产生的常规采购。
综上所述,客户的提前备货以及公司对部分原材料的战略性采购储备导致公司2024年末的存货余额较2023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公司主要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
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公司主要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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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相关估计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
3、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与2023年相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减少6.55个百分点,其中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最为显著,达20.47个百分点,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2023年基本持平。本期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显著是由于本期对原材料PP料进行低价采购战略储备导致原材料库存增长所致,对该项材料已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
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算过程及依据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各类存货项目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及依据如下:
(1)原材料
原材料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依据:原材料主要为根据在手销售订单、安全库存等生产活动所用,采购的原辅料、包材等,均为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公司对该类材料库存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核查判断,结合产品订单销售价格扣除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后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根据在手订单进行采购的材料结合对应订单形成产品销售价格扣除预计完工所需成本及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后计算可变现净值;根据安全库存进行备货的材料为常用材料,考虑这部分材料对应生产出的产品期末销售价格及报价情况扣除预计完工所需成本及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后计算可变现净值。
2024年末依据测试结果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7.27万元,公司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2024年原材料的前十大品类的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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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产品
在产品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依据:公司在产品为根据生产安排,将原材料投入生产后、尚未最后完工的产品。公司主要根据在产品对应订单的销售价格扣除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后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在产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024年末公司在产品均可继续生产并预计能够实现对外销售,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公司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2024年在产品的前十大品类的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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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依据:对于有在手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公司根据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对应的订单价格,并根据当年公司各产品年度销售费用率和收入与税费之比,确定扣除的销售费用及税费,计算相关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公司为保持安全库存而备货的库存商品,公司在期末根据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客户报价单,在扣除销售费用率以及税费率后计算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024年末对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依据测试结果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7.08万元,对于发出商品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2024年在产品的前十大品类的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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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查阅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及变动原因,分析了库龄情况,分析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
(2) 了解公司备货策略,获取公司截至 2024年末存货对应的在手订单;
(3) 获取存货呆滞、毁损、陈旧过时等相关资料,检查前期成本结转的完整与准确性;
(4) 对比同行业数据,分析存货周转天数是否合理,分析周转天数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5) 了解公司关于存货减值的会计政策,复核并分析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的合理性,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检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对于存在呆滞、毁损、陈旧过时等情形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已全额计提减值,前期成本结转完整准确;存货周转天数处于合理水平,周转天数增加原因具有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问题五、关于其他。
(1)年报显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入1.13亿元。其中,“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3.70%,“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38.44%,请公司说明上述募投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2)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部分货币资金因诉讼财产保全被冻结,请公司补充说明未针对相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问题五回复:
一、年报显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入1.13亿元。其中,“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3.70%,“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38.44%,请公司说明上述募投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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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16,551.10万元,投入金额的进度为37.62%。
2、公司前期募投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
公司前期募投项目进展较慢,主要是由于自动化产线的建设和调整周期较长,以及新建厂房的施工建设及后续车间的洁净施工等工作周期较长所致。
(1)自动化产线的建设和调整周期较长
公司自2023年开始推动建设主要产品的自动化生产线。作为国内同行业中最早一批引入自动化产线的企业,公司在自动化产线的建设和改造过程当中并没大量的技术及工程案例可供参考,公司需要自行设计、摸索和调整自动化改造的方案;同时,公司在自动化产线改造过程中所需使用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也多为定制化非标产品,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调试也需要花费较长时间。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过程慢于预期。截至2024年末,仍只有“液体处理类产品”的自动化产线基本改造完成,而“生物培养类”及其他部分产品的产线改造仍处于建设过程中。
(2)新建厂房的施工建设及后续车间的洁净施工等工作周期较长
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的技术、人才等优势,并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新增上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经过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实施地点位于公司于2022年新购置地块,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在该地块上新建厂房以便实施募投项目,由于该厂房的施工建设及后续车间的洁净施工等工作周期较长,故公司前期募投项目进展相对较为缓慢。
3、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4、公司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针对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及延期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部分货币资金因诉讼财产保全被冻结,请公司补充说明未针对相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在两笔金额分别为11,473,149.78元和9,800,000元的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资金,分别对应与深圳市合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医疗”)的模具采购合同纠纷、与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大荣”)买卖合同纠纷。
1、关于与合盛医疗的模具采购合同纠纷
因与合盛医疗的模具采购合同纠纷,公司于2022年8月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①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九份《模具采购合同》;②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货款共计10,340,829.00元;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共计644,911.00元;④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合盛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请求为:①判令公司向合盛公司支付双方签订的《模具采购合同》欠付己交付合同价款共计8,829,329.00元;②判令公司向合盛公司支付损失暂计1,909,866.07元[包含:公司应返还合盛公司5套模具的本金1,511,50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511,500元为本金,从2022年10月8日起按照LPR利率计算至返还1,511,500元之日止)];③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3年3月,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28266号),判决结果如下:①解除公司与合盛医疗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CGB-202011-014、CGB-202011-025、CGB-202011-026、CGB-202011-027、CGB-202011-034、GCB-202011-019、GCB-202011-022、GCB-202012-011、CGB-202101-010的九份《模具采购合同》;②合盛医疗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退还货款10,340,829.00元;③合盛医疗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方法,详见判决文件);④驳回合盛医疗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2023年4月9日,合盛医疗公司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28266号],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一是撤销判决书第一、二、三、四项,改判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支持合盛医疗公司反诉请求或发回重审;二是判决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公司承担。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1民终11288号)),裁定结果为:① 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2民初28266号民事判决;② 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重审。2024年7月23日,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0112民初9861号)。
2024年9月27日,公司收到合盛公司的《变更反诉请求申请书》[(2024)粤0112民初9861号],合盛公司申请对合同纠纷发回重审一案的反诉请求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反诉请求如下:①对于公司已接收的31套模具,判令公司向合盛医疗支付剩余未支付的8,829,329元合同价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8,829,329元为本金,从2022年8月31日起按照2022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计算至未付合同价款实际清讫;损失暂计至2024年8月29日为966,811.53元);②对于合盛医疗已生产但公司未接收的5套模具,判令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模具,并向合盛医疗支付剩余未支付的1,511,500元合同价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511,500元为本金,从2022年8月31日起按照2022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计算至未付合同价款实际清讫;损失暂计至2024年8月29日为165,509.25元),以上两项暂小计为11,473,149.78元;③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合盛医疗据此对公司资金11,473,149.78申请财产保全。
截至目前,关于本案公司仍存在11,473,149.78元资金冻结,该案件处于重审暂未开庭状态。由于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已支持公司诉求,虽然目前处于重审状态,但该案件后续产生赔偿义务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未相应计提预计负债。
2、关于与山东大荣的买卖合同纠纷
因与山东大荣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2024)粤民申2817号案件与(2024)鲁0321民初4013号案件,其中拜费尔为(2024)粤民申2817号案件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2024)鲁0321民初4013号案件被告。(2024)粤民申2817号案件为拜费尔诉山东大荣,经一审、二审流程,法院终审判决山东大荣向拜费尔退还货款7,962,686.4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7,962,686.4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后因山东大荣无可供执行财产,拜费尔追加大荣公司股东山东森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荣公司”)、荣茂森、荣芳妃、荣伟杰为被执行人,并向法院申请对森荣公司价值9,443,028.48元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保全。(2024)鲁0321民初4013号案件为山东大荣在未执行前期判决结果的情况下起诉拜费尔及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其诉讼材料中仅涉及双方合同纠纷的情况,没有说明山东大荣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公司判断该案件不会产生赔偿义务,因此未相应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目前,山东大荣已就前述两项诉讼案件与公司及拜费尔达成和解,签署《和解协议》并向拜费尔退回6,470,000元;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5月14日就(2024)鲁0321民初4013号案件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山东大荣撤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4日就(2024)粤民申2817号案件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拜费尔、山东大荣撤回再审申请。山东大荣也正在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应的财产保全9,8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9,800,000元财产保全已解除冻结。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析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获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明细台账,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3) 获取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4) 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5) 获取了案件诉讼、仲裁相关资料,核实诉讼、仲裁案件进度,分析判断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6) 就案件诉讼向经办律师进行了发函,了解经办律师对于诉讼案件结果的估计。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洁特生命广州在该地块上新建厂房以便实施募投项目,由于该厂房的施工建设及后续车间的洁净施工等工作周期较长,故公司前期募投项目进展相对较为缓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未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会计判断及相关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