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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股票于2025 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29.54万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4.98%,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 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成本和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29.54万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4.98%,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实外,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 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29.54万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4.98%,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