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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5-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7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7月08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07月08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关于鹏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7月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创业板新能源ETF鹏华,代码:159261。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96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5年7月4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6.71%,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或登录网站www.phfund.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鹏华基金”)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自2025年7月7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由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销售的所有鹏华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另行公告确定。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费率折扣优惠,部分产品认购/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不能享受费率优惠的除外,具体费率优惠以上述销售渠道官网公示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gzs.com.cn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sd.citics.com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

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等相关安排的公告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801,基金简称:鹏华前海万科REITs,场内简称:鹏华前海REIT,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基金份额于2015年9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10年之内(含10年)为封闭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10年基金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鉴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简称及基金代码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将于2025年7月7日届满,本基金自2025年7月8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型前后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变更情况如下表:

自2025年7月8日起,投资者原持有的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变更登记为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同时基金代码将由184801变更为160641,请投资者通过新代码160641进行基金份额的查询及相关业务办理。

二、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基金更名及转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具体详见附件《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另外,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2025年7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自2025年7月8日起生效。

三、转型阶段相关业务安排

由于本次转型涉及基金代码变更,转型阶段部分业务安排如下:

1、2025年7月7日暂停办理约定购回业务,自2025年7月8日起恢复。

2、2025年7月3日起,暂停办理基金转托管业务,自2025年7月9日起恢复。

3、2025年7月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届时披露的《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转型期间正常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转型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自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具体遵循本基金登记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的类型、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费用与税收等按照基金合同关于封闭运作期届满后的规定执行。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cn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件: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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