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涵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达生物”)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36.9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8.02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224.99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文件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45.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350号),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36.97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03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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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3,036.97万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47.44万元,该等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8.02万元(不含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8.02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2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350号),认为圣达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达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现金管理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现金管理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款如下:
一、变更的原因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45.0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7,840,666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从171,188,958股增至189,029,624股,注册资本从壹亿柒仟壹佰壹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整(171,188,958元)增至壹亿捌仟玖佰零贰万玖仟陆佰贰拾肆元整(189,029,624元)。
(二)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因公司发起人之一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现拟对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进行变更。
变更前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宁波玄德投资有限公司
二、修订具体条款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25年7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7月19日-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3: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炜媛
联系电话:0576-83966111
传真:0576-83966111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文件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45.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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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金管理资金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现金管理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该等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管理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达生物”)于2025年7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圣达”)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142.33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文件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40,6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60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86,64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45.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4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42.33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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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0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圣达。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通辽圣达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142.33万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分次逐步向通辽圣达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通辽圣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可以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照每一笔借款实际提款日前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扣减105个基点。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3085154577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马辉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31日至209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肥料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75.00%,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2.50%,王峰、许友民等13人合计所占股权比例为12.5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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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通辽圣达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0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辽圣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通辽圣达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通辽圣达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142.33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通辽圣达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通辽圣达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