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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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2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持有公司股份26,94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的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变动公司股份不超过11,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变动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变动公司股份不超过3,8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收到招银叁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招银叁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持股数量由26,942,400股变动至23,09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变动至6%。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招银叁号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是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招银叁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