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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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7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名,实际参加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8.3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并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7 宗土地使用权、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23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由于业务需要,同意增加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吉林省科投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6亿元,委贷行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期限1个月;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2.3亿元,委贷行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期限1个月,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7 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文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1人,王彪先生、邴正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曲国辉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等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淑芬、商家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