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4日通过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部分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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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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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截至2025年6月26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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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截至2025年6月26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利息收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待支付款项将以两家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投资总额7,311.50万元,截至2025年6月26日累计投入6,619.13万元,尚余692.37万元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90.53%。该项目计划图书品种已全部完成出版,完成了强化公司教育出版领域优势、巩固市场份额的目标任务,已达到投入预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实施主体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费用控制管理,总体降低了项目实际支出,故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投资总额8,658.05万元,截至2025年6月26日累计投入6,430.03万元,尚余2,228.02万元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74.27%。该项目计划图书品种已全部完成出版,完成了强化公司精品图书在内容和发行渠道影响力的目标任务,已达到投入预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项目部分作者选用计册版税,版税金额与销售周期及印数相关联,部分图书项目尾款实际支付金额比预期有所减少,故募集资金仍有节余。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95.82万元永久补充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拟将“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231.13万元永久补充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以上永久补流资金金额均为暂估数,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流资金均用于两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两个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尾款及费用补流后将由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两家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177号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8日
至2025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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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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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77号浙版传媒证券与法务部(异地股东可用电邮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77号浙版传媒证券与法务部
联系人:刘子婧 联系电话:0571-88909784 邮箱:zqfwb@zjcbcm.com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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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