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57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70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543.9427万股的0.20%。其中首次授予21.9万股,约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6%;预留4.80万股(调整后),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授予价格:55.02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5.0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9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3人,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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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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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基数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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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2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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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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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独立董事夏克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0)。
(4)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9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6月30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80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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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57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8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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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9名激励对象均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 6.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归属6.5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7月8日。
(二)归属数量:6.57万股。
(三)归属人数:19人。
(四)授予价格55.02元/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56.00元/股调整为55.0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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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57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居宁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以上人员的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