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作出修订,并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条目众多,为突出修订重点,公司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列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比如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深交所”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证券交易所”,“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或”相应修订为“或者”等),以及因部分章节、条款的新增和删除而发生序号调整、援引条款序号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将不再逐一比对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新章程具体内容以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为准,提请股东自行详细查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自动解任。
二、修订公司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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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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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