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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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因新增/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化等无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仅涉及文字表述如“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及对应删除“监事”内容等与法律法规原文保持一致的,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格式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修订范围较广,未在上表逐一列示。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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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8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其中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未逐条进行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邀请招标,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与参股公司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农公司”)签署《仓储配送合同》,公司为尚农公司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路线及单价以后续双方确定的价格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邀请招标,拟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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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近三年华兴事务所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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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雅芳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邀请招投标结果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变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事务所,其自2017年度至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考虑到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2025年公司拟聘用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天健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报备文件: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的说明
2、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
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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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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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00至12:00,12: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 登记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2394665
联系邮箱: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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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邀请招标,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农公司”)签署《仓储配送合同》,公司为尚农公司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路线及单价以后续双方确定的价格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仓储配送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公司与参股公司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签订《仓储配送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本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签订《仓储配送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本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具体总交易金额,参股公司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未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过预计,因此,无需对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暂无法准确预计金额,参股公司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本次公司暂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东众路25号A2栋三楼(自编号301号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FWEJ0XY
法定代表人:刘新春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调味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股东情况: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农智运资产总额为512万元,负债总额为322万元,净资产为190万元,营业收入为4.7万元。
尚农智运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尚农智运为公司持股40%的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尚农智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管理。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尚农智运为2025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前期公司与尚农智运未签订过运输相关的业务合同,未发生过运输类关联交易。公司与尚农智运于2025年4月签订了《仓储服务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A1栋1楼部分仓库及A2栋三楼的办公室(自编号301号房)出租给尚农智运使用,计租面积1,000平方米,租赁费含税单价为32.70元/平方米/月(该价格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前述费用另行计费),租金每三年递增5%,合同有效期10年,自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目前,该合同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尚农智运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的销售,具有仓储运输配送的实际业务需求,与本公司合作时未发生违约情形,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本次,公司与尚农智运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合作基础和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尚农智运拟签署的《仓储配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定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仓储配送合同》主要确定了双方的业务范围、权利义务、损害赔偿责任、费用结算等主要条款。关于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根据业务发生当时的市场报价确定价格的定价方式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费用的支付采用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的5个工作日内把上月费用结算清单明细提交给甲方,甲方核对其内容后,在5个工作日内把确认结果回复给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确认回复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30日以内把此金额汇入到乙方指定交易的银行账户。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在甲乙双方签章且乙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尚农智运的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公司与参股公司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