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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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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在华立股份运营总部5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全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谭栩杰先生、孙媛媛女士,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1.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董建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谭栩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陈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孙媛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薛玉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张冠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张永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4.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4.1至议案4.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在华立股份运营总部5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晨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近届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 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通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 提名董建刚先生、谭栩杰先生、陈杰先生、孙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建刚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曾任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裁,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清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创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董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建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董建刚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谭栩杰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谭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谭洪汝及谢劭庄夫妇之子,系公司执行总裁谢志昆先生之外甥。谭栩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谭栩杰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研究员,上海润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陈杰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孙媛媛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CMA。曾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项目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金融业务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孙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媛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孙媛媛女士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冠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永吉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1月至今任同济大学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有:给水处理理论与技术、给水管网水质安全保障安全消毒理论与技术、水与废水深度处理理论与技术。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及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多项。发表论文80 余篇,申请专利6 项,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地方奖项并在多地得到应用。

截止目前,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2024 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 1-3 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除列示的条款修订外,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逐条进行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相关制度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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