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以邮件与电话方式发出,于2025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设备更新与产能提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拟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俊先生、黄圣哲女士、戴菊玲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的资本结构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4:30时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设备更新与产能提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现拟与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融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2、公司和联投融租同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联投融租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赵俊先生、黄圣哲女士、戴菊玲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3-34
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3楼
法定代表人:戴菊玲
注册资本:49,155.562402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UXE477T
主要股东: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联投融租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主要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为主,成立以来立足江苏省内,重点加大对符合政策导向的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业务投放力度,涵盖了新能源设施、电力配套设施、港口港务、粮食加工、交通运输等行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投融租总资产332,569.52万元、净资产62,343.7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119.45万元、净利润8,091.63万元。
3、关联关系
公司和联投融租同为江苏资产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联投融租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其他
联投融租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市场化定价原则,参考市场融资租赁同类业务的平均水平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无锡联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4、租赁类型:直接租赁
5、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最终内容以实际签约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公司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的资本结构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符合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规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交易商协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及以交易商协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3、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5、发行方式:拟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6、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8、担保情况: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交易商协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及以交易商协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3、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5、发行方式:拟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6、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8、担保情况: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4、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上市流通、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必要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择机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是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融资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和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需经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060)。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5年7月22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251),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联系传真:0510-80777896
邮 箱:IR@yccabl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紫薇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远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俊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7人,代表股数249,277,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71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数205,906,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671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5人,代表股数43,371,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394%。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617,15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88%。
反对2,605,1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5%。
弃权149,5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617,15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88%。
反对2,605,1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5%。
弃权149,5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
关联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608,55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90%。
反对2,612,5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6%。
弃权150,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0,608,55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90%。
反对2,612,5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6%。
弃权150,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5%。
关联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隽律师、龚立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