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7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高精度PGA和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5,284.06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数据为准)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升运作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时,拟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混合信号SoC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的研发能力,使产品实现向更高精度、更高集成度、更高处理速度的性能优化。此外,项目将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锂电池充放电管理芯片及MEMS智能传感器的设计与开发,以向新兴的物联网、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行业发展变化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在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原计划项目研发方向的基础上增加“智能家电控制芯片的开发设计研究”内容。本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晶华微,公司拟增加晶华智芯为实施主体,增加晶华智芯的注册地址为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深圳晶华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YFLKY6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纪臻

5、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4年09月11日

7、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2栋601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晶华智芯100%股权

10、信用状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增加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着眼于“芯片+5G” “芯片+物联网”的未来发展机遇所进行的战略部署,将有助于公司迅速适应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实现拓展新应用领域,深化业务布局的战略目标。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要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以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202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及“在智能家居领域,推进在灯控、门锁、机器人、安防监控等智能终端中的集成应用,提升家居全场景智能化服务能力。” 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印发《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深化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等领域的赋能应用,支持家电、家具、照明等行业骨干企业,基于特定场景开展数据模型开发、应用测试验证,在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

市场调研机构TechInsights最新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家居设备、服务及安装费用支出将同比+7%至125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这一支出将接近1950亿美元。据《前瞻经济学人》测算,2024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预计为7848亿元,同比+10%,但渗透率显著低于其他国家,消费升级和AI技术持续进阶背景下,智能家居渗透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基于数字技术、智能家居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客户应用端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动态调整,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进一步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增加,在原计划项目研发方向的基础上增加对智能家电控制芯片的开发设计研究。

本项目研发智能家电专用32位MCU芯片系列及其产业化,研究先进制程工艺下工业级芯片可靠性设计,强电和电磁辐射干扰环境下芯片抗干扰性,多路传感信号采集与处理、通信模块集成设计,自主创新软硬件集成的大运力算法及架构,全流程低功耗芯片设计实现,以及基于自研芯片的应用外设集成设计及产业化。

同时为了更高效地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增加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达成预期效益。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增加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待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7,987,2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450,183.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16.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3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