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7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结合最新规则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马琳女士、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郝显荣女士、郑宗明先生、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核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项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郝显荣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涂玉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涂玉菊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郝显荣女士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涂玉菊女士,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贺德勇先生、宋红涛先生、独立董事郝显荣女士辞职,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涂玉菊女士、高鹏程先生、沈强先生组成,由涂玉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高鹏程先生、郑宗明先生、沈强先生组成,由高鹏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鹏程先生、郑宗明先生、马琳女士组成,由高鹏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马琳女士、沈强先生、郑宗明先生组成,由马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涂玉菊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方可接任郝显荣女士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结合最新规则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制定《互动易平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邢帆女士、吕东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宗珊珊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宋红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红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红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红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郝显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郝显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郝显荣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郝显荣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郝显荣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显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宋红涛先生、郝显荣女士在其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涂玉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涂玉菊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郝显荣女士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涂玉菊女士,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涂玉菊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就职于山东省枣庄畜产进出口公司、山东省枣庄市审计局,现任山东枣庄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玉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涂玉菊 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目前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涂玉菊

2025 年 7 月 1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涂玉菊女士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目前被提名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需逐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7月25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211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