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程运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1,510股,占公司总股本2.8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程运安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531,310股已于2022年6月28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程运安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程运安先生因自身购房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3424%,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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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程运安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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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程运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6、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7、此外,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8、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相关承诺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程运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