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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不再逐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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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更换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详见下表: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5.9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778,523股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五届第八次董事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预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5.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16,347,18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693,920股后,以215,653,2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443,718.08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认购价格(5.96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5.74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以本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74元/股为准,以此测算: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00,000,000.00元÷5.74元/股=17,421,602股(向下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16,778,523股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

决议有效期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现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30日。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