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朱志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朱志耘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相关职务后,朱志耘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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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违反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的规定,不违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且朱志耘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有序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朱志耘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朱志耘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志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朱志耘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朱志耘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东来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毛新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毛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鉴于朱志耘先生已辞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调整毛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自股东会同意补选毛新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王健胜先生、苏涛永先生、毛新勇先生。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毛新勇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齐屹科技,担任COO;曾任职于顾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现任软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安科技”)总裁,嘉定区第七届政协委员,嘉定区第七届政协经济委副主任,民建上海市社会服务委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新勇先生与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悦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顺投资”)的关联关系,以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朱忠敏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朱轶颖女士的关联关系如下:软安科技系毛新勇先生目前担任总裁的企业,悦顺投资系持有东来技术3.74%股份的股东,朱忠敏先生与朱轶颖女士合计持有悦顺投资100%的股权。目前,悦顺投资持有软安科技10.50%的股权,即,朱忠敏先生与朱轶颖女士通过悦顺投资控制软安科技10.50%的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毛新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新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白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调整,李白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李白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李白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白先生将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调整李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朱忠敏先生、李白先生、苏涛永先生。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白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海南科达姆工贸有限公司经理、上海东来科技有限公司颜色部经理;2005年至今在公司任职,任董事、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白先生持有公司15,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本次制定、修订的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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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上述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
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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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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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28日 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电子邮件中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电子邮件主题中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28日16:30前送达登记地点或公司电子邮箱(IR@onwings.com.cn)。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孙奕然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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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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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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