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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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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2025年3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12元/股,同时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2025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2、贷款期限:3年;

3、贷款用途:回购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有效期: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签署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的,承诺函有效期至正式签订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之时止。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宜宾市新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供应链”)为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提供供应链代理采购服务,新兴供应链与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签订《供应链代理采购服务协议》(宜新供代采(2021)042201)、《供应链代理采购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宜新供代采(2021)042201(1))。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提供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宜新供代采(2021)042201-01)、《保证担保合同之补充合同(一)》(宜新供代采(2021)042201-01(1))。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55,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披露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远东电缆(宜宾)基本情况

(二)远东电气(宜宾)基本情况

(三)远东铜箔(宜宾)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指全部垫付货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加价货款、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远东电气(宜宾)的自然人股东,反担保金额为公司担保金额的2%,反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满足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宜宾)、远东电气(宜宾)、远东铜箔(宜宾)业务运行良好,具备相关机构认可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1,070,944.6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43,996.2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0.48%、174.01%,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58,400.6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31,452.2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7.55%、171.08%;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54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54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3%、2.93%,公司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